服務及設施
多媒體工作室使用守則
  1. 借用單位必須於活動期間,安排已通過本園地指定專用場地使用培訓的人員駐場,若在借用場地期間駐場導師不在場,本園地有權因安全理由終止是次用場,以確保參加者的安全。
  2. 活動開始時,駐場導師須向所有參加者講解園地及場地使用的注意事項、走火逃生路線,以及惡劣天氣下的活動安排等。
  3. 場地內所有設備必須按照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進行運作,若因不按上述要求而引致的損壞,借用單位須負責相應的維修費用。
  4. 若借用單位發現場內設施或器材等有任何損壞或遺失,須暫停使用,通知園地工作人員,並填交“專用場地問題報告”。
  5. 試調或使用音響設備時必須把門關上,以免影響其他功能室的使用者。
  6. 使用場地的人士可攜帶樂器、攝影機或相關設備進入場地內使用,借用單位須明確有關設備的使用,避免與本局的設備出現混淆。
  7. 禁止播放或使用侵害版權者利益的物品,並須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8. 地箱蓋在使用後須保持關閉,以防止踢倒受傷。
  9. 當使用完畢,所有監聽音箱、錄音或電腦設備,須將音量鈕向歸“0”,並拔走樂器電源,以及整理線材和放回特定位置。
  10. 借用單位須最遲於本園地關閉前十五分鐘退場。
  11. 若於活動進行期間,不幸發生涉及人身的意外事件,借用單位必須立即通報本園地工作人員/當值保安員,並須於事發後盡快填交“人身意外事件報告”。
多功能影院使用守則
  1. 借用單位必須於活動期間,安排已通過本園地指定專用場地使用培訓的人員駐場,若在借用場地期間駐場導師不在場,本園地有權因安全理由終止是次用場,以確保參加者的安全。
  2. 活動開始時,駐場導師須向所有參加者講解園地及場地使用的注意事項、走火逃生路線,以及惡劣天氣下的活動安排等。
  3. 場地內所有設備必須按照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進行運作,若因不按上述要求而引致的損壞,借用單位須負責相應的維修費用。
  4. 若借用單位發現場內設施或器材等有任何損壞或遺失,須暫停使用,通知園地工作人員,並填交“專用場地問題報告”。
  5. 試調或使用音響設備時必須把門關上,以免影響其他功能室的使用者。
  6. 使用場地的人士可攜帶樂器、攝影機或相關設備進入場地內使用,借用單位須明確有關設備的使用,避免與本局的設備出現混淆。
  7. 禁止播放或使用侵害版權者利益的物品,並須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8. 地箱蓋在使用後須保持關閉,以防止踢倒受傷。
  9. 當使用完畢,所有監聽音箱、錄音或電腦設備,須將音量鈕向歸“0”,並拔走樂器電源,以及整理線材和放回特定位置。
  10. 借用單位須最遲於本園地關閉前十五分鐘退場。
  11. 若於活動進行期間,不幸發生涉及人身的意外事件,借用單位必須立即通報本園地工作人員/當值保安員,並須於事發後盡快填交“人身意外事件報告”。
一般使用守則
  1. 禁止在場內飲食、粗言穢語或追逐。
  2. 不得弄污、損毀或破壞場內設施。
  3. 遵守紀律,服從場內工作人員指示。
  4. 禁止自行搬移本園地內不同場地的設備。
  5. 若發現場地設施有損壞或運作異常,請立即通知本園地工作人員,並停用有關設施。
  6. 借用單位必須事前獲得本園地批准,才可在場內懸掛橫額或裝飾物、張貼海報或標語,並須於每次借場結束後即時自行拆除有關物品,並回復場地之原狀。
  7. 借用單位須於活動舉行時段前及後,與本園地工作人員點收所借用的工具。
  8. 借用單位使用前須與園地工作人員溝通,須安排足夠人員維持場內秩序及囑咐參加者遵守本守則。
  9. 如遇危急情況,借用單位必須立即通報本園地工作人員或當值保安員。
  10. 本園地不會代為管理任何遺留之物品,若有任何非園地的財物損失,本園地恕不負責。
  11. 本園地已為所有訪客購備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借用單位必須自行為參加者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以增加保障範圍。
  12. 本園地有權以多次安全申告仍未有聽從為由,即時終止活動進行。
  13. 若使用者違反本守則且屢勸不改,本園地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其離場。
  14. 本園地對本守則有最終解釋權。
健康生活教育園地簡介

園地總面積約1,800平方米,為澳門特區政府社會工作局轄下的一所預防濫藥教育設施,2016年6月26日正式開幕對外提供服務。

服務宗旨:藉著不同的文體藝活動,向全澳居民尤其是兒童、青少年及家長宣揚健康、禁毒訊息,建立無毒社會。

園地提供不同設施予防治及專業團體,合作舉辦以健康生活及預防濫藥為主題的活動;為讓團體更好利用各功能室的設備,每年都按計劃提供各類型培訓予團體工作員,受訓合資格工作員可組織及帶領服務對象使用園地,發掘青少年才華,提供平台予以發揮。同時,為確保園地對外服務質素及安全,所有場地使用均需由合資格或受訓團體代表預約。

園地位於地下有兩個出入口,其中一個主要供前來參與健康生活教育課程的學童和老師進出。園地各主要功能室設於一樓,當中包括:3間健康生活教育課室、主題體驗區、多功能影院、多媒體工作室、資訊播放區、閱覽區等。

一. 名稱

中文:健康生活教育園地

葡文:Casa de Educação de Vida Sadia

英文:Healthy Life Education Centre

二. 地址及聯絡方式

園地位於澳門黑沙環新街577及611號御景灣地下及一樓,其他通訊方式如下:

電話:28782718、28225778及28225779

傳真:28781720、28225780

三. 服務時間

1. 一般時間: 星期一至四 (9:00-13:00;14:30-17:45)
星期五 (9:00-13:00;14:30-17:30)

2. 特別時間:按活動開展情況而定

註: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開放時間另作安排

四. 權利與義務

  1. 服務使用者的權利與義務
    本澳團體或個人優先,經公平申請使用園地設施及參加活動;使用時須遵守園地的管理規則及工作人員的指示。
  2. 園地一方的權利與義務:
    在法律規範下負責妥善管理好園地的設施、設備,確保有效運作;園地一方有權決定舉辦和提供與公共利益及園地宗旨相符的活動。

五. 意見反映

園地入口設有意見箱,亦歡迎以其他聯絡方式向園地反映意見

遊戲體驗區使用守則
  1. 使用遊戲體驗區前請先參閱相應的體驗流程或指示以了解各遊戲玩法。
  2. 各個遊戲在使用時都有人數限制,使用者都必須自律排隊輪候。
  3. 遊戲玩完一次,若想再玩,需重新排隊輪候。
  4. 不可以長時間霸佔遊戲或重複使用。
  5. “008破奇案”遊戲,10歲或以下兒童需由家長或成人陪同使用。
主題體驗區使用守則
  1. 借用單位必須於活動期間,安排已通過本園地指定專用場地使用培訓的人員駐場,若在借用場地期間駐場導師不在場,本園地有權因安全理由終止是次用場,以確保參加者的安全。
  2. 活動開始時,駐場導師須向所有參加者講解園地及場地使用的注意事項、走火逃生路線,以及惡劣天氣下的活動安排等。
  3. 場地內所有設備必須按照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進行運作,若因不按上述要求而引致的損壞,借用單位須負責相應的維修費用。
  4. 若借用單位發現場內設施或器材等有任何損壞或遺失,須暫停使用,通知園地工作人員,並填交電子版“低結構歷奇用具借用清單及使用後檢查表(借用清單)”及“專用場地問題報告”。
  5. 借用單位須提醒參加者量力而為,密切留意他們的身體狀況,避免意外發生和引致損傷。
  6. 低結構歷奇、緣繩、繩網陣的活動只限於主題體驗區內指定位置進行。
  7. 所有器材和工具使用完畢後,借用單位須進行安全檢查,並放回原來的存放位置。
  8. 若有需要借用鋁高空工作台,借用後須放回原位,並將輪子鎖上。
  9. 活動結束時,須以消毒噴霧清潔使用過的安全帽,以保持有關設備的衛生。
  10. 借用單位須最遲於本園地關閉前十五分鐘退場。
  11. 若於活動進行期間,不幸發生涉及人身的意外事件,借用單位必須立即通報本園地工作人員/當值保安員,並須於事發後盡快填交“人身意外事件報告”。

附圖:

閱覽區使用守則
  1. 保持有禮整潔。
  2. 不准攜帶食物或動物,特殊情況除外。
  3. 使用園地電腦須與園地工作人員聯絡並遵守:
    1. 3.1 使用上網服務時應以園地服務為主要用途;
    2. 3.2 不得自行安裝任何電腦軟件、程式或存取園地電腦資料;
    3. 3.3 嚴禁進入、發放或存取具不當行為的網頁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