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委員會

簡介

根據1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特區政府於2008年設立禁毒委員會。其目的是促進各禁毒相關部門及民間組織之聯繫和合作,加強應對毒品問題最新發展變化,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成效。

委員會的職權主要有:

(1) 訂定澳門特區打擊毒品及藥物依賴工作的策略,並統籌及協調其執行情況;
(2) 與從事同類範疇工作的公共及私人實體合作,促進、統籌、監督及評估以預防、治療、減低傷害及重返社會為目標的計劃;
(3) 確保毒品及預防藥物濫用的資訊系統,並對提高全民禁毒意識的活動予以協助;
(4) 就禁毒政策的執行情況給予意見,並提出改善建議;
(5) 對與打擊毒品有關的法規草案、政策及措施提出意見;
(6) 就與可引致依賴的藥物及其他物質的流通制度有關的措施提出建議;
(7) 發展與澳門特區以外地區同類機構間的合作關係;
(8) 製作委員會年度活動報告,並呈交行政長官審議。

社會文化司司長及社會工作局局長分別擔任主席及副主席,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禁毒相關部門、民間組織代表(屬防治藥物依賴、社會服務、衛生及教育領域的私人機構的領導) 和社會傑出人士,合共最多25名成員,以每兩年一屆之形式開展工作。 

2022-2024 禁毒委員會-成員名單
委員會職務 所屬單位/ 機構 姓名/ 職銜
主席 社會文化司 歐陽瑜 司長
副主席 社會工作局 韓 衛 局長
委員(公共部門) 法務局 梁穎姸局長
司法警察局 薛仲明 局長
懲教管理局 程况明 局長
衛生局 羅奕龍 局長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龔志明 局長
根據第6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下名單自2022年9 月18 日起生效,任期為兩年。
委員(公共部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梁詠嫻 顧問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賴東生 顧問
警察總局 梁文照 局長助理
檢察院
檢察長辦公室
吳明泰 顧問
澳門海關
行動管理廳
布家明 廳長
委員會職務 私人機構 /個人 正選(候補)
委員(屬防治藥物依賴、
社會服務、衛生及教育領域的
私人機構的領導)
澳門戒毒康復協會 張力珩(吳穎琪)
澳門基督教青年會 陸綺彬 (方 韻)
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 胡慧嫻 (許秀珍)
澳門中華教育會 楊珮欣(李雪松)
澳門醫護志願者協會 溫泉(陳海峰)
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 譚國輝(李燕平)
鮑思高青年服務網絡 葉永強(譚迪生)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工人醫療所 許璇珊(魏珊珊)
委員(在社會服務及醫療衛生領域被公認為傑出的人士) 趙崇堅
張健昇
施妮娜
陳志峰
鄭德雄

禁毒委員會根據第1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9款的規定,設立「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

一、設立目的

加強處理和解決本澳青少年毒品問題,促進政府及相關民間機構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動針對青少年之禁毒預防教育工作,以及完善戒毒治療復康等服務。

二、主要工作

1.評估和研究本澳現有各項關於防治青少年吸毒的法規、措施和服務成效;
2.推動跨部門、民間機構及社區在青少年禁毒工作的協調和合作機制;
3.就青少年毒品問題提供意見,建議及協助禁毒委員會制訂青少年禁毒策略和措施。

三、工作小組成員之組成

1.由最少五名禁毒委員會委員組成,有需要時小組可建議委員會邀請其他專業人員參與小組工作;
2.小組召集人由小組成員自薦或推選產生。

四、工作小組之運作

1.工作小組的存續期以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之決議為依據;
2.工作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2次或以上會議,但因應實際情況,經小組內部討論後由小組召集人作出相應的調整;
3.小組召集人可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成員的要求召開會議。並應最少要提前三個工作天召集,而召集書內應列明有關議程;
4.須為每次會議繕立會議紀錄及呈交禁毒委員會;
5.工作小組在一般運作上所需的技術、行政及財政輔助,由社會工作局協助提供。

禁毒委員會根據第1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9款的規定,設立「禁毒法執行及跟進工作小組」

一、設立目的

協助檢視及協調有關禁毒法例之執行情況,以及提供完善法例措施之意見。

二、主要工作

1.研究新修改禁毒法實施後,各部門執行之情況;
2.協助研究及完善法例執行之措施和方案;
3.協助禁毒委員會對禁毒工作有關之法例提供意見。

三、工作小組成員之組成

1.由最少五名禁毒委員會委員組成,必要時小組可建議委員會邀請其他專業人員成為小組成員,參與小組工作;
2.小組召集人由小組成員自薦或推選產生。

四、工作小組之運作

1.工作小組的存續期以禁毒委員會全體會議之決議為依據;
2.工作小組原則上每年召開2次或以上會議,但因應實際情況,經小組內部討論後由小組召集人作出相應的調整;
3.小組召集人可主動或應至少三分之一成員的要求召開會議。並應最少要提前三個工作天召集,而召集書內應列明有關議程;
4.須為每次會議繕立會議紀錄及呈交禁毒委員會;
5.工作小組在一般運作上所需的技術、行政及財政輔助,由社會工作局協助提供。

批示

內容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2年9月14日第37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2021號法律
B.O.29/2021,19/7/2021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9 / 2021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1年7月7日第27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0/2021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1年4月21日第16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1/2021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1年3月10日第10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7/2020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0年8月19日第34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66/2020 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0年8月19日第34期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政府公報:2020年3月4日第10期第二組

第21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政府公報:2010年8月2日第31期第一組

第1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政府公報:2008年6月16日第24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