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真相(9)
危機出現在身邊,拒絕引誘電子煙
【考考你】
A.是 B.不是
A. 2,000澳門元 B. 2,000澳門元
隨著疫情緩和,本澳市民出入境的需求逐漸增多。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境外商場的店鋪會公開銷售電子煙及其設備,甚至提供電子煙體驗服務。若不慎將電子煙帶回澳門境內,便會觸犯法律。
亦有不法之徒隨意混雜各式毒品製成含毒的電子煙彈,甚至於電子煙油中加入一些新興毒品,販售給不知情的民眾,導致使用之後不知不覺成癮。,甚至會干擾人體中樞神經系統,引起頭痛、暈眩、癲癇、焦慮、躁動等不良反應。
根據第13/2022號法律〈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規定,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等,違法者可被科處澳門元4,000元罰款,若私人實體或煙草業者違法,更會被科處澳門元2萬至20萬元。
我們更加要懂得拒絕電子煙的誘惑,以免誤墮法網。
【考考你】答案:1.A, 2.B。
如市民對以上資料或物質濫用有任何疑問,可致電 28302600 蕭先生或電郵至richardsio@ymca.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