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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研究為澳門政府社會工作局邀請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教育研究中心進行,針對澳門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進行研究。樣本來自全澳門的中學,除了5間未有參與外,其余29間中學都有參與。研究小組在約半數的中學里選取了中一、三、五年級,在其余的一半中則選取了中二、四、六年級。在每年級中抽取有代表性的一整班進行問卷調查。研究小組派研究助理到訪每校每級每班,所有問卷於即場派發并即場收回。 問卷設計分為三大部份。第一部份為被訪者的個人及家庭基本資料。第二部份為個人在家庭及學校中的生活狀況。第三部份為個人對煙、酒、丸仔、大麻、海洛英等物質的認知、態度、使用情況、使用原因等等。 研究發現,在被訪者中,有吸煙、服用丸仔、大麻及服用海洛英的百分比分別為7.3%、0.9%及0.3%。較多被訪者在的士高、卡拉OK和朋友家中服用丸仔、大麻及海洛英。 服用此類藥物原因有二。其一是朋輩影響增加,但與家人的關系減少。其二是精力未得正確的引導,以至大部份服用者都為「解悶愁」而使用,更有大部份「完全沒有參與課外活動」。 澳門政府一直致力於研究如何防止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方法。1999年12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社會工作局更積極推動防治藥物依賴的研究,希望加大成效,即時聯系澳門大學校長姚偉彬教授,尋求研究青少年濫用藥物的伙伴。2000年5至6月間澳門大學教育學院與社會工作局商討合作事宜,初步訂定了研究之目的與方法。議決由澳門大學教育學院教育研究中心主理是次研究工作,社會工作局作研究經費、資料及其他周邊事宜的支持。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需於同年七月中向社會工作局提交研究計劃書,定明研究經費預算,工作日程與計劃,落實此項研究。 研究工作隨即展開,同年九月,雙方舉行一次有關行政工作及一次有關問卷設計的會議。問卷設計於10月22日完成。預試工作於10月27日完成。正式問卷調查於11月3日至12月16日進行。資料輸入與核對於2001年1月18日完成,數據分析及解讀於2001年2月完成。 藥物依賴或濫用是環球關注的問題。無論有些人堅持說藥物濫用只是個人的問題(參看 Poplin, 1978, 夏民光,1999) ,夏民光(1999) 指出研究藥物濫用必須以客觀及多樣化的理念作根基,方能獲得宏觀與微觀的了解,這樣才能深入認識藥物濫用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行方案。 雖然藥物濫用不單為吸食者本人及社會帶來很多不良的問題,但是不同年代、年齡及地域的人都會使用不同的藥物,給予個人短暫的忘我喜樂感。本澳青少年濫用藥物的原因主要受鄰近地區(如香港和臺灣)的社會風氣或次文化影響。由於地域及生活模式接近,澳門藥物濫用問題與香港頗相似 (Pullinger, 1989) 。另近年被濫用的藥物品種增多,生產地增加,不再依賴金三角的毒品供應,濫用各種藥物的情況多樣化及年輕化,更嚴重的是女性化 (盧鐵榮,1999; 黃成榮,1999) 。有人士認為澳門青少年濫用藥物的原因主要是受心智發展期的好奇、喜愛尋求刺激及新鮮感的心態影響,再加上個人意志不堅定,容易受朋輩影響或渴望受同儕接納,免被朋友排斥而接觸常用的軟性藥物。由於獲得軟性藥物渠道多、價錢便宜、收藏容易與服用方便,因而青少年濫用藥物的現象已達關注的程度。 至於青少年酗酒問題是世界性普遍的現象。香港青年協會(2000) 的青少年飲酒研究發現部份少於十歲之兒童已嘗試飲啤酒、紅酒等,部份受訪者更承認同時有濫用藥物的現象。西方的一份研究指出父母對飲酒的態度與取向,直接影響子女的酗酒程度(Kandel & Andrews, 1980) 。此外,父母離異亦與青少年習染吸毒及酗酒有頗高的相關連。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長期追蹤研究發現,受父母離異影響的兒童,在成長過程中較來自正常家庭的兒童多有習染吸毒及酗酒的問題,而且難組織完整家庭(澳門日報,2000)。 要有效控制并減輕藥物依賴的社會問題,不能單從政府幫助藥物依賴者重獲新生,或只由政府的某一部門獨力承擔。黃永斌(2000) 很明確地指出防治毒品的工作,必須由整個政府各部門統合,由「緝毒」、「拒毒」和「戒毒」分別同時進行方才有效。教育是防治毒品的工作的最重要一環。凌青(1999) 在澳門青少年違法及藥物濫用防治對策學術研討會中特別強調控制新吸毒者是禁毒的首要任務。對青少年提供濫用藥物預防教育最能防止滋生新藥物依賴者和減少毒品向社會擴散。可是社會大眾對毒品或藥物濫用有很多誤解(夏民光,1999),阻礙了有效的學校及社區對防治藥物濫用教育。因此全面了解社群對藥物的認識,尤其是青少年,定能幫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防治策略,亦能增添學校藥物教育的內涵、方法與成效。 此外,香港、臺灣和澳門在社會文化與人口結構頗相似,三地均以華人為主而且經濟互為影響,也有日趨嚴重的青少年問題。因此,港臺兩地有關青少年濫用藥物的研究,可給予本澳提示,補足本澳在這方面研究的貧乏。李小鵬與蔡昌(1999) 在過往五年曾簡單地探討了在學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發現了青少年學生濫用藥物有輕微下降的現象。這一情景與臺灣的研究頗相似(參看王煥琛、柯華葳,1999;黃永斌,2000) 。香港方面的研究結果與澳臺有些差異(黃成榮,1999;盧鐵榮,1999) 。最近,香港社聯的專責小組,發現了香港青少年北上濫用藥物情況嚴重。澳門鄰接珠海,也許發生同樣事件,必須早日調查作有效預防。雖然魏雁賓(1999) 從預防青少年犯罪作整體的規劃,但是他提出的「政府政策」、「青少年個體」與「社會環境」三方互導模式,正好顯示了防治藥物濫用必須官民合作,方能生效。 因此,本研究希望建立一個較為完整的澳門青少年對藥物的認知與態度的數據,以便有關當局及青少年工作者作比較探討。本研究旨在為澳門政府提供本澳青少年對藥物的認知、態度與接觸的實況,以便規劃預防藥物教育及其他防治的策略制定。此外更期望數據能提供了解在學青少年與失學或離校的青少年在藥物濫用的態度及認知的差異。一方面達到監控具體的發展趨勢,了解其嚴重性,另一方面讓當局重新厘定學校和社區機構的防治計劃,并建立長遠計劃與有系統的研究基礎。
澳門青少年與藥物調查研究報告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