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販毒數據以至吸毒人口,雖然相對較其他很多地區為低,但已對澳門社會的治安、經濟、家庭與及個人健康造成了長期無法估計的傷害和威脅。所以澳門行政當局高度正視毒品問題的嚴重性並予以嚴肅處理。面對長期以來日益猖獗的毒品泛濫情勢,自90年代起,澳門政府銳意加強打擊毒害的各項策略及措施。

現行之禁毒政策主要從控制供應和減低需求兩方面著手,具體策略包括:

  1. 法紀維護與執行 - 藉立法、司法力量遏止一切毒品罪行;
  2. 防治藥物依賴工作 - 治療與預防並重,防止及減低藥物濫用之傷害情況。另外,積極發展地區及國際性合作,重視社會各界的參與,共同合力營造一個防治兼備、全面及全民性的禁毒網絡。

由於禁毒工作涉及之範疇複雜且廣泛,本澳有關毒品問題之立法、司法、戒毒和預防等工作,是有賴政府多個不同部門之合作與協調。立法事務方面主要透過立法會、行政會與行政法務司之間的配合運作。執法與及防治的前線工作,主要由保安司及社會文化司系統下的相關部門負責,分別執行賦予之抗毒職務。而司法起訴程序方面,則交由檢察院和法院處理。

澳門特區政府主要禁毒機制